近年来,屡次发生危险品违规运输爆炸造成重大伤亡的恶性事件。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化学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景虹在两会上呼吁,危险品违规运输事件的发生,已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应引起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在李景虹看来,虽然危险化学品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多数还是人为原因,但也同时存在监管漏洞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化学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景虹

一是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不统一。目前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等,只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管做出方向性规定,没有具体执行办法。因此,各省均制定了各自的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导致各地监管办法、标准不统一。

一方面监管标准不统一,为监管执法带来一定难度;另一方面,容易出现监管的真空地带,给非法运输提供了条件。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非常少、处罚力度又小,没有明确驾驶人员的相关义务,增加了执勤民警查处的难度,民警往往无计可施,使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的现象非常严重。

二是相关人员培训不统一。尤其是对驾驶人员及押送人员的培训不统一。对此全国并没有制定统一考试内容及标准,这就导致培训水平参差不齐,不能起到真正的培训效果。

三是对违反规定的处罚力度不够。对企业、从业人员甚至管理人员惩罚太轻,经常是管罚不清,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为此,李景虹建议:

一是从源头上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运输企业资质、驾驶员准入、车辆检验等事项,依法开展审批和办证工作。严格核发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通行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核发通行证。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安全管理,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查制度、驾驶人员培训、押运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法律和规章制度要赋予交警部门足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职权,对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要加强日常联合检查的力度。

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作,形成联合执法常态化。公安、安监、交通、质检等部门,由政府牵头,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在重点路段设立固定和流动检查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纠危险品运输车辆增容改装、超载、超速、未悬挂警示标志、无证运输、不按线路行驶、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制定处置预案,提高现场处置能力。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置违规运输车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后果,避免盲目施救,防止引发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

另外,还要加大对违规企业和人员的惩罚力度,以罚代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配套规定。针对目前的管理办法,制定更为具体的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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