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恢复部分省际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运营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汉运司:
按照12月6日市防控办例会研究决定事项,同意自12月7日8:00起,一是恢复汉中至四川巴中、南江、万源、通江;汉中至甘肃康县、成县、徽县、天水;略阳至甘肃云台、康县省际客运班线运营;
二是恢复汉中至四川、重庆、甘肃、宁夏、湖北等省份省际旅游包车业务,同时根据中高风险地区变化情况,随时暂停发往以上省份的省际旅游包车业务。
请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相关要求,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外省来汉返汉人员体温测量、“双码”查验、48小时以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核查等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通过省际班线和旅游包车途径输入扩散。
市县(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做好省际旅游包车的备案管理工作;市县(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做好客运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